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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3章:漠北七狼(3 / 5)

七兄弟。因为各自喜欢不同的颜色,因此终年服色不同。而且,每人只穿自己喜欢的颜色。

不过,这七兄弟除了一样的凶残之外,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,那便是喜欢狼。

结义之后,七兄弟干脆舍弃本来的名字不用,而直接用自己喜欢的颜色再加上一个狼字来命名。

老大出身草原游牧民族的一个部落,还是世袭的王子。不过,他最不喜欢的便是在部落中过着群居的生活,更不喜欢治理部落。他最喜欢的便是在草原和荒漠上四处纵横,专门劫杀过往的客商。

因其年龄最大,性子也最凶残,又喜欢黄色,金光闪闪的。因此,老大便被尊称为金狼。

老二性如烈火,最喜欢红色,尤其是喜欢鲜血。他本是大离朝中原人士,只因他哥哥软弱无能,被妻子和奸夫谋害至死。老二一怒之下,便将嫂子和奸夫全家杀了个精光。不但将那对奸夫****控心剖肺,还一把火烧光了奸夫全家。

为了躲避官府的追捕,老二便躲到了荒无人烟的大漠,与其它结交之后,因其勇猛好战,稳坐第二把交椅,人称血狼。

老三性子阴沉,极喜欢黑色。

他出身本是夜行千里的独行大盗。最喜欢的,便是在夜间出没。然后打家劫舍。成为漠北七狼之一之前,人称千里不影行。出手最是阴暗,极喜欢在背后插冷刀子。因此,被称为黑狼。

老四不但长的相貌堂堂,文采更是出众。只可惜,说话尖酸刻薄,最喜欢讥讽嘲笑。因此,经常在言语上得罪人。

而且,此人最是好色。每每喜欢扮成富家公子的样子,不是到戏院春楼醉生梦死,就是到湖边月下勾引良家女子。

后来,终于因为令几家女子相思致死,他非但不去相救,还拐带了女子家所有的银两,犯了众怒,被追杀出了中原。

因其平日最喜欢穿白色,被称为白狼。

老五本是海盗出身,原本在沿海一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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