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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北愁南喜(5 / 8)

而使佃农也能得到好处。

浙江、江西、湖广,以及南直隶的一部地区,本来便没有了漕粮的负担,又一下子减免正赋的一半,无论是豪绅、地主,还是普通百姓,都是欢欣鼓舞,齐赞圣上仁慈,爱民体民。

滇、桂、闽、粤、川等老光复区,免昭武三年的一半赋税,免昭武元年,也就是今年的人头税,户赏肉或鱼十斤,米一斗。

从昭武元年起,所有光复区取消甲役、力役、杂役、力差等项目,每一州县每年需要的徭役,由官府从所收的税款中拿出钱来雇募,不再无偿调发平民。也就是说,历史悠久的徭役制度行将消失,农民有了更多的人身自由,少了无偿的征调和剥削。

废除新光复区的匠籍制度,将各类手工业工匠,编入民籍,也就是说,取消了匠籍要按政府规定服劳役,或者交纳班匠银代役的制度。从而使手工业者摆脱了人身的控制,有利于促进手工业的发展。

官员俸禄加倍,任期十五年以上,没有贪腐、失职、渎职的,退休后俸禄照领,直至终老,是为养廉银。

为表彰战功,在籍士兵按服役年限,分别赏功田十亩、五亩、三亩,每亩地若折算银两的话,至少也要两三两银子,也就是说,每个士兵至少得到了六七两的赏钱。这还不包括一些立有军功的士兵得到的额外赏赐。

军中将领也各有赏赐,或是金银财帛,或是爵位、官衔,或是府宅住房,反正是皆大欢喜。

这些还只是立刻兑现的福利和优惠,朝廷已经发出圣旨,待土地丈量、清查完毕后,将实施“公地放领”政策。就是将无主田地,或从清朝官员手中接收过来的“公地”出售给农民。地价为耕地主要农作物正产品全年收获量的两倍,由承领农民分十年平均摊还,不必负担利息。

朱永兴又下旨延长垦荒的免税时间。起初规定垦荒三年内免税,以后改为五年。预计这一政策将刺激农民垦荒的积极性,使耕地面积迅速增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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