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禁商贾屯粮、货粮事;又限关中粮商米贾,当于春三月甲午(初一)前,尽出手中米粮。”
“往数日,已有粮商米贾上百,以石二千钱之平价,尽售其存粮于少府。”
“孤亦已传令少府:凡粮商米贾售与少府之存粮,皆勿须送抵长安。”
“只需留于原储之仓,遣少府六百石之长吏,携吏佐数人往之,验其数而收,再售与当地之民,即可······”
却见陈平、萧何二人听闻此言,面上齐齐流露出些许古怪之色。
“这······”
刘盈话里的意思,二人自然是听得明白。
——关中的粮商,把手里的粮食卖给少府之后,根本不需要将粮食,从自家的粮仓搬出来;
而是少府派出官员,直接上门验收,之后也不把粮食搬走,就守在那些个商人们的粮仓外,一点点把粮食卖给百姓。
只不过这样一来······
“少府何来钱,以付粮商米贾?”
听闻陈平又是一问,刘盈只微微一笑。
“自当先售粮与民,再以售粮所得之钱,以付粮商米贾。”
这话一出,陈平面上的古怪,终于彻底凝为实质。
听听刘盈说了什么?
——商人的粮食,在卖给少府之后,仍然原封不动得放在商人们的粮仓!
只不过看守粮仓的人,从先前的商人家丁、奴仆,变成了少府的官佐;仓内粮食的拥有者,也从先前的商人,变成了少府。
在这个前提下,少府还得先把这些粮食卖了,才能用卖粮食得来的钱,结清粮商们的货款。
换而言之:这根本就是少府帮商人们,把粮食卖给百姓。
只不过粮价,从原本的将近四千钱,被刘盈凭借太子之威,以及少府的官方身份,强行压到了二千钱一石。
“不愧为陛下子啊······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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