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笔速阁>都市言情>夜的第一章> 第111章 高冷大明星
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第111章 高冷大明星(3 / 13)

改天去瞧瞧!”

…………

这一次没再出任何的幺蛾子。

合同谈好敲定之后,徐正华亲自赶过去,跟东方之星签下合同。

第一份,是正华音乐以150万的价码,买断徐正华的歌手约。

第二份则是双方就徐正华的新作品《伤痕》,达成了合作制作的协议。

如果不出意外,这首歌将会成为靳晓青新专辑的第一主打歌了,也将是真正负责带动她这第二张个人专辑销量的。

当然,这一次赵天平的态度极好,所以,徐正华也不排除会为她再拿出一首第二主打的可能——两首主打歌毫无疑问会更稳当。

《千千阙歌》无论热度、口碑、销量,都毫无疑问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高度,本周刚刚又拿下了第四周的a榜冠军,但这张单曲碟已经可以确定超过了500万张的销量,注定它对新专辑的带动能力已经大打折扣了。

还需要新歌继续带。

当然,在专辑上市之前,靳晓青不会再发单曲了。

不为别的,只是因为徐正华已经不需要再用成功的单曲来证明自己了。

在关于《伤痕》的合约中,除了按照之前谈好的,正华音乐会拿走49%的版权之外,徐正华个人在这首歌中的版税,也参照之前跟小岛唱片就《把耳朵叫醒》达成的协议,执行了高达18%的个人版税。

并且在这份合约里,还特殊规定了,一旦《伤痕》被选入靳晓青的专辑,无论专辑中的曲目还都有什么,也无论还有多少首,徐正华都将获得整张专辑3%的收益——如果专辑只有十首歌的话,那么加上《千千阙歌》将会自动获得的1.4%,徐正华将在她这张专辑中占据4.4%的版税。

这是当红大咖打造主打歌应得的权益。

这头搞定了跟东方之星的合约,一转头,徐正华就跟自己的正华音乐签下了一份五年三专的歌手约——按

上一页 目录 +书签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