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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7章 押注(2 / 7)

彻侯!

这,也仍旧只是最顶级的彻侯一级,稍次一级的关内侯,以及人数更多的封君群体,并不包含在这三百家当中。

那么,这三百来家彻侯,至少同样数量的关内侯,以及数以倍计的封君——总数超过一千家的勋贵家族,如今还有多少尚存?

答案是:不足四百家。

如今汉室,尚还存在的彻侯家族,也就一百家出点头。

关内侯也同样百八十家。

封君二百来家。

怎会如此?

汉家前前后后,封了将近三百家彻侯,这才过了五六十年时间,怎么就少了三分之二?

彻侯、关内侯、封君加在一起,超过一千家贵族,如今怎么就只剩下不到四成?

答案显而易见。

——那些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勋贵家族,自然不都是‘绝嗣国除’这种不可抗力的因素,而失去了贵族身份。

事实上,自有汉以来,绝大多数失去爵位的勋贵家族,都是因罪失国。

问题的关键,也就在这里了。

在如今汉室、在这个时代,因罪失国,其实是一件非常离谱的事。

因为汉家如今的法律体系,仍旧是极为典型的封建法律。

何谓‘典型的封建法律’?

无法做到一视同仁、同罪同责,无法做到‘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’的,便是典型的封建法律。

而且,不同于其他时代的法律,对贵族阶级保有隐形的、不可言说的、上不得台面的暗中偏袒;

如今汉室的法律体系,是把针对贵族阶级的照顾,白纸黑字记录在法律条令里的。

同样一个罪,奴隶犯了必死无疑,农民犯了就大概率是判处死刑,但允许缴纳罚款,或以爵位抵罪;

也就是这个奴隶犯了必死、农民犯了要判死刑的罪,官员犯了,便顶多是免官罢黜,遣返回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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