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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1章 哪儿贵了?(1 / 7)

爵位达到诸侯王爵,就能得到‘造反都不会被明正典刑’的特权;

而爵位为一级公士、二级上造的底层民众,说不定偷个东西就要砍手,偷漏税赋就要砍头!

这你再说‘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’,就多少有些把人当三岁小孩儿哄的味道了。

乍一看,这十分不公平。

——不同爵位的人,在犯了同样的罪后,却受到不同程度、不同力度的惩处,这无疑是写在明面上的不公平,俨然是演都不演了!

然而事实上,这一条流程,却也是这个时代最公平、最公正的。

因为从法律流程上来讲,王子犯法所遭受的惩罚,虽然不会与庶民犯法所遭受的惩罚一样,但单说‘定罪’这一点,却是能勉强称之为: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的。

什么意思?

举个例子。

王子——比如燕王、赵王的某位公子杀了人;

那这个案件在被踢爆后,最终会被移交到长安廷尉,也就是如今的大理属衙。

随后,大理属衙便会根据当今汉室最基本的一条法律:杀人者死,而判处这位杀了人的王子‘死罪’。

与此同时,某个杀了人的底层民众,也同样会被当地县衙判处死罪,并上报长安大理属衙核准死刑。

二者都是‘死罪’,本质上,是可以理解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。

区别在于:底层民众被判处死罪,就只能认命。

除非幸运的碰上大赦天下,否则,就只能在牢房熬到秋后,然后吃一顿断头饭上路。

反观王子,虽然也杀了人、也被排除‘死罪’,但这个死罪最终,却几乎不可能被落实。

因为当今汉室的法律明文规定:凡汉之民,无论贵贱,有犯法者,皆可以金、爵抵罪。

也就是可以通过交罚款,或被削贬爵位的方式,免除刑罚。

之所以这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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