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上的衣服,陷入了沉思。
要是他的记忆没出错的话,这个人应该是这一片的邮递员吧?
是专门送包裹跟信件的。
“你好,秦知青,我是袁建国,这儿有你的一个包裹跟一封信。”
包裹跟信件?秦烈云顿时心里咯噔一声,难道他下乡的地方,被秦家那一群王八蛋知道了?
不应该啊,秦家这会应该是七零八碎还差不多,咋可能会找到自己呢?
“多谢。”秦烈云面上冷静,结果东西,打开门给袁建国倒了杯水,顺手又塞了一把花生。
送信和包裹是个体力活,而且他也不知道人家在门口等了多久,想想还挺不好意思的。
“这、这不用的。”袁建国不好意思要,摆摆手道:“为人民服务,这是我应该做的!”
“拿着吃!咱们是一家兄弟,吃我俩花生咋了?”秦烈云豪迈一笑,又将花生给塞进袁建国手里。
袁建国喝了水,将花生小心装入随身的包里。
道了声谢,转身骑上军绿色的自行车,继续穿梭在村庄里。
人走远了,秦烈云脸上的笑容才收了回来,他把车子推进屋里。
把门关上,锁好,才拿出了信件弯腰和包裹上的信息一一对应。
姓赵,哦!想起来了,是当初买他工作的那一家人。
虽然秦烈云不明白他们给自己写信的目的是什么,可秦烈云还是松了一口气儿。
拆开包裹,发现里面是一套崭新的大棉衣,相当厚实和松软。
阵脚细细密密的,一看就是花了大心思做出来的。
秦烈云看着棉衣,说不出来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儿,拿起衣裳在身上比划了一下,很宽松。
等天气冷了,里面穿个秋衣,再整个毛衣,有条件的话,再整个狼皮坎肩。
最后再套上这衣服,肯定是个温暖的冬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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